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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济宁中考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意见

来源:济宁市教育局 2016-4-13 10:39:38

关于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全市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根据《济宁市学生体质提升计划(2014—2018年)》和《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意见》,结合济宁实际,对全市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学校根据现有师资状况和办学条件确定艺体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各学校特长生招收计划原则上控制在当年总招生计划的5%以内。

二、报名条件及办法

按照济宁市教育局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要求,学校在其批准的招生范围内招收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报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报名条件

1.体育特长生

(1)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获国家前十二名、省前八名、市前六名、县市区前三名;单项获国家前十六名、省前十二名、市前八名、县市区前六名的初中毕业生。

(2)体育才能突出,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的初中毕业生。

2.艺术特长生

(1)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组织的艺术节、单项艺术类竞赛,获省级优秀奖以上、市级三等奖以上、县市区级二等奖以上的初中毕业生。

(2)艺术才能突出,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的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携带有关证件原件,按照各招生学校的规定(招生简章),到招生学校报名,报名时填写《济宁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报名表》,由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是拟招收艺体特长生的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每年招生计划下达后印发招生简章。

1.招生简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招生学校应依据招生简章开展招生工作,学校校长对本校招生简章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招生简章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学校简介、招生对象及范围、招生专业及计划数、报名时间及办法、专业考试时间、录取办法、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3.各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招生学校通过本校网站等宣传方式向社会公布。未经审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发布。

四、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试内容与标准

1.体育专业考试内容与标准。参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2.艺术专业(音乐、美术)考试内容与标准。参照《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手册》执行。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之前,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

(三)考试要求

1.各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特长生考试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

2.考试期间设立公示栏,公示本校招收特长生的工作方案、招生计划、考生须知、考试流程、考试成绩和监督电话等内容。

3.聘请专家担任考官,每个专业类别考官不少于三人。

4.绘画、书法类考试采用卷面试题形式,试题由各学校组织命制;体育、音乐(包括声乐、器乐、舞蹈)类考试现场及过程全程录像。

5.加强对考生的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则,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摄影摄像工具进入考场内。

6.考生按组参加考试(绘画、书法除外),每组考生考试成绩记录单为一式三份,由考官签字确认后,一份由招生学校存档,一份在各考点学校公示栏中张贴,一份上报市、县市区教育局备案。

7.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组织考试,按类别按项目将全部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时间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五、录取

艺体特长生录取采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学校依据不低于当年本校统招生分数线的65%划定文化课成绩控制线,在文化课成绩控制线上的考生中,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于艺体特长特别优异的考生,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破格录取。

各校录取结果应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到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艺体特长生招生是高中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强、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领导,积极做好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招生学校要制定“艺体特长专业考试工作应急预案”,确保考生和考试安全,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选派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严守纪律、工作认真、业务能力强,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同志参与相关工作。

(二)各招生学校在9月20日前将招收的艺体特长生名单上报各县市区教育局体卫艺科,各县市区教育局体卫艺科汇总审查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市教育局将对各校招收的特长生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学校要加强对艺体特长生的管理,合理安排好特长生的日常学习和训练,充分发挥特长生在日常体育、艺术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作用,积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比赛和演出活动。

(三)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舞弊行为。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专业考试要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加强过程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及时公示考生专业成绩,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舞弊人员给予严肃处理。考试过程中市教育局设立咨询监督电话: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0537-2314430。各考点也要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济宁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报名表

 

 

 

济宁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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